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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曾經給予的愛情,今天,一併典當。

那些曾經,現在想起來格外諷刺,
諷刺的並非愛情的本質,而是情愛的對象--你。

有人說,愛的反面是毫無感覺而非恨,還會有恨意就是一種感覺,
恨你,並非失去你的愛,而是恨自己為什麼曾與你有過感情,
你強人所難的要求他人配合你,想走想留、想生氣想歡笑,全由你主宰,
你暴躁易怒的對待身邊每一個人(當然包括你的家人),任憑你發洩情緒,
想到你,那些名之為相愛的日子,是我最難堪、沈痛的回憶,
你看不到愛情早已變質,我不愛你,
是的,我不愛你。

我以為可以對你失去知覺的,麻木的再也不把你當一回事,
彷彿說到你只是雲淡風輕的一段過往,不足掛齒般的輕流過;
但我承認,對你維持著恨意是一件非常爽快的事情,
(而且我並不想掩飾對你的恨,即便是一種非常醜陋的感受,but, so what?)
源於對你的恨,我時常在暗地裡訕笑著你不順遂的遭遇,
不是那種「沒有我看你怎麼過得好」的冷眼旁觀,
這程度還不足以顯現出我心底對你最最深層的鄙視,
而是歷經歲月流轉人生起落後,怎麼你永遠都在原地打轉的可悲,
是阿,你受到的折磨正好抵消了曾經存在的愛情。

我不屑想起曾經愛過你,我不屑擁有你給的曾經,我不屑再與你有關連,
這些不屑,能夠典當個好價錢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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