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個逐愛而居的女人,愛人在哪,就搬到那兒。
在她心裡,自認當個遊牧民族,居無定所,也沒什麼不好,
有愛的地方就有溫暖,有另一半的地方就是天堂,
愛是全世界最強大的力量,足以驅使她不計一切抵達任何地方。
逐愛而居,是神聖且令她發光發熱的信仰,
為了愛走遍千山萬水,就跟王寶釧苦守寒窯18年一樣,該受到世人敬佩;
但她私心以為,她獲得掌聲更是實至名歸,
畢竟搬家絕對是件苦差事(女人東西何其多!),而王小姐不過是在家當宅女18年而已。!
曾經,女人為了追隨當時深愛的男人,放棄辛苦到手的工作、地位、和那間房,
不遠千里地從台灣北端的繁華城市,翻山越嶺的跑到台灣最南端和落山風搏鬥 ,
這段感情最後敗給了比情緒還陰晴不定的氣候,女人怕曬,怕炙熱豔陽,只好妥協。
回到了本該屬於她的熱鬧都會生活,女人心想,絕對不能和台北以南的人交往。
下一個出現在她生命中的人,酷愛海邊愛晚風,所以選擇到離島發展,
女人告訴自己,離島不算台北以南,
她非給自己找個台階下,才能進行下一波的逐愛而居。
但是一搬到島上,女人便後悔當初的衝動,
這裡不僅是鳥不生蛋的荒涼,女人連自己能在這裡找到什麼適合的工作都存疑,
縱使心慌懼怕,可是只要有愛,女人相信沒有什麼能絆住她。
然而現實卻像海嘯,看起來很遙遠,卻在眨眼間就吞沒了她,她的堅持和想像,
原來女人愛的那個人,對於海的熱愛遠遠超過對女人的愛(或需要),
所以一聲不響的搭上了船,一去不回頭,沒人知道下個停靠站在哪。
女人在島上失去了愛人,也丟失了自己。
再一次,帶著滿身疲憊傷痕,回到原點蝸居。
好久好久之後,
女人遇到了顛覆她想法的男人,男人甫一交往便開口邀女人跟他共住,
這男人,也是逐愛而居的追隨者,
女人以為這個伴侶,能讓她從此為愛定居,雙雙成為彼此信仰。
但同居的日子不若女人的想像,他們的組合不是生命共同體,不是唇齒互依,
男人貪圖的是女人把所有家事攬在身上,還有兩人間完美的性愛(重點還免費!),
男人要的跟女人要的,在天秤上失衡,也在生活上打亂了愛情的到來。
女人驚覺這一回的逐愛而居,又是徹底毀了,只好在全殘之前狼狽逃離。
女人告訴自己,她不僅是"追逐"愛而居,也可以"驅逐"愛而居,
這番勇氣,絕對勝過那個不懂變通只知在家苦等的王小姐,
女人笑得開心,她想,她應該可以獲得更多更熱烈的掌聲吧。
ps1.這故事早在3年前就已經浮現,只是遲至今日才有靈感下筆。
ps2.當初說給大師兄聽的版本,似乎已經跟現在的相距甚遠...
ps3.我忘了要說什麼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