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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陣子很愛的廣告,請看分手第42日。
廣告本身似乎引起一些爭論,
今天的新聞提到【綠茶『脫衣』廣告,惹來物化爭議】,
為了論證"物化"是否存在,個人認為應該先釐清物化的意義,
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上教育部國語辭典查詢物化的定義,
結果出乎意料的嚇人 ,依據教育部的解釋,物化=死亡,
死亡耶,那所謂的物化女性不就是在詛咒女生全死光???!!!
我想,這跟我們一般常識以為的物化似乎不是同一範疇,
在這裡不免覺得教育部國語辭典真的很有創意,
要說學生國語造詣不好,難道教育部沒有責任嗎?!
既然教育部辭典不可盡信,查查維基百科可能會比較安心,
《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》
物化的意義比較偏向於人類的本質被異化,以視為一種物品的方式待之,
如同同性戀者被異性戀社會異化為病態或邪惡的象徵,
所以所謂的物化,應該不會只侷限於女性的身體。
看到最後,一個熟悉的學者--米歇爾.福柯--飛進腦海裡,
這不是大師兄的論文唯一龍脈、本人論文引用其部分著作的Foucault先生嗎,
這名字帶來的回憶如滾滾大浪翻湧而至,也順帶撩起我的學術熱血,
晚點就跟大師兄預約來場與Foucault的對話,也許會對物化有更深刻的體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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